05.23.23 - As an Artist
Another version, comment included.
我知道你想来看点什么,但是很可惜这里没有。
你爱怎么想怎么想,反正事实就是这样。
字母的不同组合往往是等价的,但是字形上的差异却导致观感的不同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有时喜欢大写,有时喜欢某个特定的组合的原因。
抛开 Genre 不谈。
因为延伸的不同从而导致的观感不同。
因为大写字母导致整体结构重心的变化,前者显然优于后者。
后者给人以一种方正感,作为块状物放在代码中令人愉悦。
其本质是人脑对字形的类比,将其引申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事物。
比如 \(\texttt{Enonya}\) 给我的感觉是一把 Type-95。
这就好比你擦去圆或者什么几何图形的一部分,你也能自动补全一样。
同样,字体的差异也是巨大的,很可惜这里写不下。
好比 Ubuntu 和 Hermit 给人的圆滑带来的可爱感。
Times New Roman 不适合作为电子阅读字体,太尖锐了。
Merriweather 则适中,刻意营造的数字高低不同,实际是没有区别的。
递进式的代码块给我一种舒畅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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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部的递增,再次回退,分块,分段,优雅。
均衡的中庸式思想,我不希望太短也不希望太长。
这是否是一种曲解?
我时常能辨认出试卷上不同部分的字体,其实是处于一种对排版的病态强迫。
小时候使用 Word 时,我就十分嫌弃,我觉得这很不 Elegant。
我也曾经想过能不能弄出一种系统,使用代码来维持排版,并控制字体。
这就是 \(\TeX\) 了,所以为什么我很崇拜高德纳呢。
这个名字似乎还是姚院士取的。
发现过 LMMono 这个字体,或者是 Inconsolata,但是显示效果不佳,只得作罢。
独特的美学观念似乎使我格格不入,我总觉得这非常不优雅。
从而数次调整桌面 Icons 的排列方式。
有时对 Taskbar 中的图标排列很不满意。
因为颜色不属于递进式,看起来很难受,所以又会在这上面浪费不少时间。
完美主义者是不配活下去的吗,不好说,我很难接受不完美的存在。
所以我觉得 Undo 和 Redo 是伟大的发明,可惜对于时光是无法操作的。
\([l, mid]\) 已经分治完了,现在是 \([mid + 1, r]\) 了。
在各种地方尝试寻找哲学的痕迹并不是愚蠢的,只是一种独特的自我赏识意向罢了。
更有可能,是对事物本质规律的探求,我希望把人们口中虚无缥缈的东西通过理论固定下来,我讨厌虚幻的存在,感性也是我所厌恶,嗤之以鼻的。
这就像为什么我对珍视的数据,如果是文字,会收在文件夹里装好,哪怕这辈子都不过问,已经无用的数据,如果包含回忆,我不会舍得删除,而是会收到 U 盘里,和文件夹一起吃灰。
絮絮念罢了,只不过是迷幻之时的胡言乱语罢了。
恶灵退散。